论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
作者: 陈书全
关键字: 环境 信息公开 公益诉讼 州际立法
摘要:环境信息公开已成为世界各国甚至国际组织继行政管制手段与市场经济手段之后广泛运用的一种重要环境管理手段。以立法方式促进和保障环境信息公开更是多数国家的必然选择。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对完善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然而《办法》实施三年多以来的实践表明,我国的环境信息公开依然面临诸多问题和严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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