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王朝凶礼制度分析——兼论对唐、宋制度的效法
作者: 金禹彤
关键字: 高丽凶礼 儒佛杂糅 缘情定礼 礼治化 儒家化
摘要:在中华先进文化和礼仪文明辐射下,朝鲜高丽王朝(918—1392)为实现儒家礼治政治目标,效法中国制度进行大规模礼制建设,作为中国礼制核心内容——五礼制度之一的凶礼也在高丽朝初具体系与规范。高丽凶礼条目共十一项,主要是国恤、丧葬和服纪制度,其内容与形式既体现了对中国制度的效法,又因本土社会文化、宗教信仰、家庭结构等的特殊性表现出儒佛杂糅、缘情定礼的自身特点。高丽凶礼建设具体而真实地反映了朝鲜半岛为加强中央集权、强化王权,意欲实行政治文化礼治化、社会伦理思想儒家化的历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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