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帝制时期的刑事法庭及诉讼模式探微
作者: 王桂玲
关键字: 常设刑事法庭 元老院法庭 元首法庭
摘要:帝制时期,罗马刑法呈现出多样化的司法权力格局,常设法庭、元老院法庭、元首及其官员法庭并行行使犯罪审判权。随着帝国集权体制的发展,常设法庭的管辖权逐渐被元老院接管,之后元首及其官员法庭又渐趋侵占了元老院法庭的职权,成为刑事司法的主要执行机构。司法权力格局的变迁。促使罗马的诉讼模式发生转型,传统的弹劾式诉讼逐渐被纠问式模式取而代之。帝制时期刑事法庭与诉讼模式的演进,不仅促进了罗马刑法的全面发展,而且为后来大陆法系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