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校本《明史》“河渠”6正统朝直省水利记事再校
作者: 南炳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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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点校本《明史》(以下简称《明史》)卷88《河渠志》6第2156页载:“(正统九年)疏海盐永安河,茶市院新泾、陶泾塘诸河。”按,此水利工程最早记于《明英宗实录》,其卷134第7页上正统十年十月己未记事称:“命浙江布政司发二万余人疏永安湖、茶市院河、新泾河、陶泾塘河。从海盐县丞龚潮达言,其淤塞不便民田也。”由此看来,永安湖,茶市院河、新泾河、陶泾塘河实为并列的一湖三河,而《明史》误“永安湖”为“永安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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