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财产权制度的宪政之维
作者: 高宝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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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权保障既是宪政的终极价值取向,又是宪政得以确立的基础和前提。以财产权为核心的人权为政府权力的行使划定了一个严格的界限,成为限制政府、防止权力滥用的根本保障。2004年3月,我国通过新的宪法修正案,使财产权由一般权利上升为基本权利,今年,全国人大又以高票通过旨在维护公民财产权的《物权法》,构筑了保障公民权利的坚强屏障,奠定了中国迈向宪政的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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