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礼关系与仁的形而上学结构及其思想史意义
作者: 杨晓伟 山东社会科学院《东岳论丛》杂志社 山东济南250002
关键字: 孔子 仁 仁礼关系 道德 伦理
摘要:在孔子关于仁的构想中,仁礼关系乃是仁之所以为仁的一个规定性要素。基于这一基本规定,作为纯粹个人性的东西,仁在其自身中包含着这样一种事关仁之本质的内在要求,那就是,让完全是非个人的、并且对个人来说是一种外部存在的礼在个人行为中的全面贯彻成为可能。于是,仁就完全超出了个人道德生活的那种纯粹的内在性,并因而在形而上学层面上具有一种复杂的存在结构;而且也正是由于仁的这一内在结构,孔子的道德思想较之后世儒家要平实得多,人们很难在孔子那里看到常常出现在喜欢诉诸所谓“内在”的后世儒家学者身上的那种浮夸和偏执。遗憾的是,孔子意义上的这种为仁礼关系所规定的仁在其身后的儒家传统中几乎从来没有引起必要的思想关注,因而也就从来也没有在其内在结构方面得到有效的澄清和把握。
上一篇:论《尚书》之“习与性成”思想
下一篇:互助与博爱——孙中山进化论的博爱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