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气候变化行政诉讼制度之构建-通过司法的气候治理
作者: 谭冰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商研究》编辑部 湖北武汉430073
关键字: 气候变化 行政诉讼 马萨诸塞州诉环保署案
摘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当代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随着气候变化后果的显现和公众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加深,督促政府履行气候治理职能的行政争议亦在所难免,但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制度尚不足以应对。为此,可借鉴美国“马萨诸塞州诉环保署案”的经验,从诉讼模式、起诉资格和受案范围、管辖规则、审查方法、裁判形式等维度构建中国特色的气候变化行政诉讼制度。
上一篇:信托合同视阈下的信托受托人权力
下一篇:法治行政语境下法的特征解读